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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航协1+X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

  • 编辑:华飞航空发展集团
  • 发布时间:2023-02-23
  • 阅读数:1932

各院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要求,更好地推动1+X民航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相关工作落地实施,现将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科技培训部2023年1+X证书申报工作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普通高校均可参与


二、证书介绍

北京翔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航协全资子公司,作为教育部“1+X”证书试点制度第三批和第四批培训评价组织,目前负责承担民航旅客地面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民航空中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民航货物运输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人机航空喷洒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评价工作。通过1+X证书项目的实施,助力全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民航相关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考点建设及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提升。


三、院校申报考核站点步骤

为稳步做好“1+X”的教学模式推广,真正做到课证融通,中国航协培训部将指导院校考核站点的申报和建设,鼓励院校申报考试站点,根据证书相关标准,向试点院校提供或推荐培训资源,建立1+X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培训大纲、教材、课件、实训方案、企业师资等。指导院校布置教学环境,指导考核站点布置考核环境等。协助院校完成民航1+X证书项目相关的专业建设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一般安排及步骤如下:


1.申请试点院校(非试点院校): 院校关注省厅试点申报通知,在教育部1+X试点院校申报平台网址:vslc.ncb.edu.cn填写申报材料;(江苏区域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其他区域另行通知)

2.航协翔宇协助进行师资培训+考点建设;

3.试点院校向航协翔宇申报考点,省厅批准的试点院校与航协翔宇签订考试协议;

4.教前培训:根据试点院校或社会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材采购方案及学生培训方案的制定;

5.根据全国报考计划,对考点进行考务培训,统筹证书考核工作:每年的4-5-6月,10-11-12月计划排考、按需排考。

6.航协翔宇1+X证书江苏、黑龙江、辽宁区域协调中心联系人:陈老师,13211695729


请各院校老师积极关注各省厅证书申报窗口开放时间,并做好2023年度证书申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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